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时,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保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13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邮编:030600
第十三条 学院网址:
第三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学院下设的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开展学院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 组织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核。
第十六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二条录取专业:根据考试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有艺、体特长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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